內閣部長制,內閣總理制的改革方向
本人目前對政治制度的想法主要有幾點:
1. 民代年年選,連選連任。
2. 一位民代不是代表一票,而是代表得票數。
3. 高得票數民代優先選擇要當的部長,其他政務官依序選擇。
接下來說明這幾點想法的成型過程。
首先我想的還是總統制,但是搭配年年信任投票,來防止季中與第二任期擺濫,但後來實際想想不行,總統權力太大了,必然會在信任投票上作弊,這點可以在很多第三世界國家,看到很多連任好幾屆的總統,明明這些國家有總統選舉,但老百姓卻不敢投總統以外的人選,所以這點作罷。就算是總統制國家中最民主的美國,百姓基本上只能從民主黨與共和黨,所推派出的候選人中二選一,除非是這兩黨的大老,否則不可能參與總統選舉。
於是我去研究歐洲日本的內閣制。
內閣制是國會民代多的政黨執政,而總理基本上是該政黨大老,而這其實比總統制更糟糕,因為有可能出現你支持某黨民代,卻不支持該黨總理的情況,而總理個人的得票數,通常不到大選的1%。
然後不管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,部長等政務官的人選,基本上是派系的權力分配,各民代與其努力討好選民,不如努力討好黨國大老,因為一個民代在國會只代表一票,其實沒有政治影響力。
所以不管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,基本上都是政黨大老制,對政客來說黨初選反而是最重要的,過不了初選就什麼都沒有,結果就是通過黨內初選的政客都已經長得差不多,選民也沒啥好選擇的,其他的可能性在黨內就已經消失了。
而選民為什麼只投幾大黨?其原因不是選民笨,而是選民不想投出去的票成為廢票。
以目前的政治制度,如果去投很容易落選的候選人,那當然就是廢票。但小黨或是獨立候選人選上民代,在目前的政治運作上依然無用武之地,有實質影響力的政務官都當不上,基本上還是廢票,於是選票往大黨集中,其實是非常理性的現象。
結果造成大黨的政治寡占,怎麼投都無法改變政治生態,於是各國投票率越來越低,雖然有民代,但越來越覺得民代不代表人民,體制外的運動越來越激烈,但一選舉完又是原狀。萬一真投出多黨制,完全組不出執政聯合的事,是有可能發生的,比利時就曾發生過五百多天組不出執政聯合的事情過。
所以我的想法漸漸變成不需要執政黨的制度,因為要真正反映民意,必定會出現很多黨或個人,但執政黨制卻正好是抹殺多黨與個人的制度。
所以,就讓民代不用依賴執政黨,直接成為部長等政務官吧!但這時就出現了一個問題,在沒有總統或總理的情況下,由誰來分配政務官?這時選票是最好的依據,選票多的民代可以先選擇政務官,不管是要當部長,還是某會委員,皆是高選票民代的個人自由。(最大黨的首席為總理,但是個管不動其他政務官的虛位總理)
但這時出現了一個問題,選區有大有小,大選區的民代自然就高票,這將會是選區上的不公平,想到最後只好打破選區概念,全國只有單一選區,這樣高票數民代的選票來自全國,會更讓人民信服。(就連歐盟那大,也已經在規劃,如何跨國籍選歐洲議員了)
當然,一但搞成全國選民代,過去的投票方式將不適用,因為候選人可能上千位,不可能搞出一張有上千格的選票,所以選票將會變成圈選四位數號碼,另外為了防止做票與廢票,後選人號碼將從1000號起跳,以免有選民圈選號碼不到千號時,忘了圈選前方的零造成問題。(候選人不超過800位時,則選票為三位數,號碼從100開始)
以台灣的選民數,立委數量以230人為恰當,一方面有十萬國民一立委的精神,另一方面政務官所需要的人數也非常多,這是在目前立委不須兼任政務官時所難以想像的。
而選舉的結果,基本上是前230名的候選人當立委,但是有例外條款,那就是女性與原住民等保障名額,所以有可能發生某些保障名額立委以幾百票進入國會,但由於不再是一立委一票的制度,所以幾百票並沒有實質影響力,因為立院攻防戰是幾百萬票等級的戰爭。
最後,討論到選舉間隔這個問題,目前四年的間隔(以前六年),可說是為總統制量身訂做的,總統一任不宜太短,也不宜三任以上,所以只讓一人當4~8年。但民代沒有這種問題,想從二十幾歲做到百歲以上皆可,只要選得上就可以一直連任,在這種情況下,其實是可以年年選的。以前立委的任期是三年,美國也有兩年的期中選舉制度,所以再縮短至一年也是可以辦得到的,這樣就不需要解散國會這項制度,歷史上曾出現過幾十天的國會,跟不定期的解散國會比起來,一年一期反而相對穩定,大家就過年前選舉,過年後上任即可。
由於民代已經年年選了,所以地方議員也應該年年選,所以就是固定在年底,舉行立委與議員的二合一選舉,各縣市政府也是由議員出任各政務官,不再需要首長,如果議員數夠多的話,連里長選舉也不需要,居民去找議員做地方服務吧!反正各議員都知道自己的票倉在哪。
標籤: 政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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